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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光國小99學年度志工停車管理辦法


感謝志工到校服務,因校內停車位有限,所以在經由評估後,擬定了以下辦法:


一、  請停車之志工,務必於擋風玻璃放置志工證,以利辨識,若志工證遺失或尚未領取者,請至輔導處領取。


二、停車地點有三:明湖路之陽光臨時停車場、校內(開放5位志工停車,由早上晨光時間需進班之志工優先安排,進校停車之志工,請將車輛停至地下停車場,即靠近公雞門之停車位)、邱振昌先生住處之停車場(位於明湖路1807-11,請大家勿停7-11之專屬車位,其他車位則可供執勤之志工臨停, 另請志工於擋風玻璃放置志工證,以利辨識)


三、停車之優先順序:志工請先考慮明湖路之臨時停車場,若無停車位,則請停至邱振昌先生所提供之車位。


四、明湖路之陽光臨時停車場從720開放至750左右,若志工要停車,可於此時段停車,若需於其他時段進入,請於每學期初至輔導處領取遙控器;領取遙控器之志工請妥善保管,學期末請交回輔導處統一保管。


    注意事項:勿將車輛停至校園周邊道路旁,以免被拖吊。


   ※感謝邱振昌先生熱誠的贊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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